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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科技创安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科技创安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安在预防、发现和打击犯罪及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斗争中的作用,保护学校集体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公安部门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成立科技创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负责,校办、人事处、保卫、学生、财务、后勤管理处、良乡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科技创安办公室 ( 简称:技防办 )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二、 工作原则
积极促进学校的科技创安工作。发挥科学技术在校园安全中的作用。维护校园稳定。
三、  各部门任务
1. 主管校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科技创安工作;
2. 校办负责科技创安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
3. 保卫处负责科技创安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学校技防中心的日常使用、管理与维护;负责技防值班人员的政审和业务培训。
4. 人事处、学生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规划建设处等有关部门负责解决与本部门有关的问题;
5. 财务处负责科技创安工作的经费落实问题;
(六)  中控室值班人员由保卫处提出用人方案,学校批准后由人事处负责保障人员落实;
四、管理机构与职责
全校科技创安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科技创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安全技防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技防办对本校科技创安工作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其主要职责:
1. 制定本校科技创安工作的管理规定、办法及发展规划。
2. 对全校科技创安工作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 负责我校科技创安工程的日常质量监督。
4. 负责本校重点部位科技创安工程方案论证及验收工作。
5. 负责指导、协调全校科技创安管理工作。
6 、负责技防工作的管理工作,其业务管理内容是:基础防护设施和技术防范设备的安装、应用、维护和更新;建立相应的技术防范队伍;制定值班备勤制度,及处置预案的措施等。
五、应安装安全技防装置的部门及场所
1. 存放机密文件、档案、图纸、资料、试卷的保密室、档案室等;
2 、计算机房和多媒体教室。
3. 集中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致病菌毒”,国家管制药品、放射性物质的仓库和地点;
4 、财务处。
5 、 . 贵重物品或重要仪器设备存放或安置部位;
6. 图书馆。
7 、重要的人员集中场所、道路、围墙等。
8. 保卫处确定应当安装技术防范装置的其它重点部位。
9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楼宇的设计,应按《建设部、公安部关于住宅建筑设计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暂行规定》 ( 建设 [1991]486 号 ) 的要求进行设计。有关设计文件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报省公安厅技防办进行审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
六、 值班
加强管理和值班、备勤制度,完善紧急处置方案,保证设防部位长期处于良好的警戒状态,一旦发案,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发挥实效。
七、保 密
科技创安防范设备是为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服务的,它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部门应注意其保密范围。保卫处应实施监督。
八 、 奖励与处罚
1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拒不认真执行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