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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重大活动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试行)

 

目的意义
为建立健全我校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我校保障重大活动安全和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将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全面提高我校应对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工商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管理预案》的有关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加强基础工作,实现信息、组织和资源的有机整合为重点,以理顺机制为突破口,建立预防为主,预防、管理、救援和善后紧密结合,高效务实的应急提议,全面提升我校处置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能力。
1.2基本原则

1.2.1学校在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以人为本、通力合作“的原则。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应对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加强对应急管理施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将应急管理救援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实现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提高我校对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妥善处置和应急管理救援水平。
    1.2.2
依法规范,以防为主。有效预防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测预警;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配套的法规体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防患于未然,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预测、分析和应急管理能力。
    1.2.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管理模式,建立管理组织体系。校一级负责管理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和特别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院、部、处一级负责处置较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保卫处与组织部门负责处置一般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基层动员等基础工作。

1.2.4系统联动,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有效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应急管理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进行检验、检测、储备,保证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充分依靠和发挥校园“110”队伍的积极作用。
1.2.5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健全我校信息报告体系,形成“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事故(事件)信息;探索建立应急管理特殊状态下的调用机制,确保相关专业应急管理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快速调动各项资源参与应急管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1.3适用范围
1.3.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
受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影响,对我校重大活动安全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区域性洪涝灾害;风灾、火灾、雷击、雪灾、低温冷冻、沙尘暴、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
1.3.2因重大事故而引起的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
可能发生事故灾难包括:重大火灾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供电、供热事故;踩踏事故等。
1.3.3因恐怖事件而引起的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
在重大活动现场发生刑事案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重大活动现场发现可疑物品等。
2.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种类和等级
2.1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种类
根据我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管理预案的要求,本预案对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分为三类:即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因重大事故而引起的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因恐怖事件而引起的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
2.2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等级。
按我校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整体预案的要求,依据突发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等级。
重大(Ⅰ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指突发事故(事件)造成1人死亡以上(含1人)或受伤10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受灾人口超过50人。学校需要统一组织协调,动员全校各方面进行应急处理。
较大(Ⅱ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指各类突发事故(事件)造成5人(含5人)以上受伤;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受灾人口超过30人。需要学校统一协调,调度多个部门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一般(Ⅲ级)突发安全事故(事件):指各类突发事故(事件)造成1人以上(含1人);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受灾人口超过10人。只需调度个别部门和学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处置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
3.1组织机构
3.1.1在“北京工商大学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北京工商大学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活动期间出现的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2人员组成
3.2.1北京工商大学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我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救援工作。
3.2.2人员组成
组  长:卢思峰、王尚忠
副组长:魏中龙、顿劲松、董竹娟、郭一行、李彦才、杨东杰
成  员: 校办;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团委;研究生处;宣传部;规划建设处;资产处;良乡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校医院。
3.3应急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现场处置组:由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主要职责:先期处置事发现场及外围聚集的疏散工作。及时救治现场受伤群众,注意发现现场可疑物品及可疑人员。公安机关到场后,协助公安部门对中心现场区域实施警戒,封闭外围警戒控制区域,并及时进行现场取证工作。
现场疏散组:由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良乡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疏散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及人员迅速撤离。
警戒组:由保卫处、保安队、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50米之内进行境界封闭,清除无关人员。注意发现可疑线索与可疑人员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控制。疏导人员撤离现场,维持疏散秩序。同时加强门卫盘查,加大校园巡逻力度,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水、电、气、热)加强保卫措施。对校园内主要路段及路口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信息情报组:由宣传部总负责,校办、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协助。主要职责:全面了解掌握事件发生和处置的情况,及时向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分析、预测意见和初步处置意见,向学校内部通报情况并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拟订对外报道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现场的采访工作。严密掌握学校师生员工对事件的动态反映。
稳定工作组:由校办、各院系主要领导、学生处负责。主要职责:及时深入现场或基层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避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政治事件。通过工作,将事件影响控制在校园内部。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基建规划处、资产处、良乡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校医院、负责。主要职责:根据突发事故(事件)现场的实际需要,对水、电、气、热进行控制,为现场管理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并积极开展现场救护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校办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负责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核实、信息发布、信息报告工作。
3.4办公室设置及主要职责:
3.4.1北京工商大学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顿劲松;副主任:魏中龙、顿劲松、董竹娟、郭一行、李彦才、杨东杰。
3.4.2主要职责:
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各级指挥员尚未进入岗位时,本小组办公室应对现场进行先期处理,就近调动保卫力量赶赴现场。疏散人员,封闭现场,抢救伤员。评估伤亡情况,判定事故等级。通知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并通知公安机关相应部门。
4.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程序和任务
4.1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启动点
活动参与者发现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后,立即拨打校园“110”求助、求救电话或向保卫处报告。接报后,在启动校园“110”系统的同时,迅速向北京工商大学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事件发生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就近调动保卫力量赶赴现场,疏散人员、封闭现场。根据现场伤亡、损失情况,评估事件事故等级,启动相关预案。
4.2基本应急
4.2.1成立现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学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由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预案中相关部门人员15分钟内必须到位,成立现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4.2.2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
现场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现场实施监控,严密控制事态发展,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判明事件性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查,提出进一步应对意见及措施。
4.2.3视情实施区域交通管制和局部警戒
组织保卫力量对事件发生地周遍50米内进行警戒。对主要路口实施区域交通管制。劝离围观人员,对警戒区域内人员进行疏散,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和控制。未经现场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
4.2.4组织现场处置及救援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处置,封闭、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危害蔓延扩散。组织后勤部门进行抢险、抢修或断水、电、气、热源。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抢救现场师生,在人员疏散中要做好通道引导工作,防止因恐慌、拥挤造成伤亡等次生灾害。同时组织车辆运送伤员到医院紧急救治。
4.2.5调查取证工作
了解情况,调查原因,协助公安机关专业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4.2.6全力维护校园稳定
事件发生后要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对师生进行宣传,不传谣信谣。在组织现场处置和救援的同时,组织力量采取预防性措施,加强门卫盘查、校园巡逻、重点要害部位保卫措施,以为会学校正常科研、教学、生活秩序。
4.3扩大应急

4.3.1因突发安全事故(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发安全事故(事件),我校采取的应急管理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严峻的发展形势,需由多家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工作的,先期负责处置工作的部门或事件主管单位应及时向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责成,负责协调和指挥其他相关单位参与应急工作。
    4.3.2
因突发安全事故(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我校自身控制能力,或者事态隐患将要波及周边地区,需要周边地区提供援助支持的,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请求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机关直接指挥。

5突发事故(事件)善后工作的任务和要点
5.1善后处置

5.1.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科研、教学、生活秩序。
    5.1.2
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对突发事故(事件)所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损失额度和后果进行全面评估,经核实审查无误后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5.1.3后勤保障组要迅速设立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地师生员工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受灾师生员工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5.1.4校医院要设立医疗监测救治站,对伤员进行救治,为群众提供常用药品,对疫病进行控制。要及时对各种生活垃圾、污染物进行收集和处理,对因突发安全事故(事件)而形成的环境改变和污染及时提出治理恢复意见。

5.1.5保卫处要协助公安机关组织警力,维护突发安全事故(事件)中的校园治安,严厉打击各种乘突发事件之机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确保正常的科研、教学和生活秩序。
    5.1.6
活动组织者和有关职能部处要在对突发事故(事件)造成损失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重建和恢复教学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进行恢复、重建。
    5.2
善后救助

5.2.1制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补偿、赔偿的规定,确定补偿、赔偿数额等级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相应的补偿和理赔。对因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劳务人员应给予一定标准的经济报酬,对于因参与应急管理工作而伤、亡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5.2.2积极开展建立救助基金、组织社会捐赠、援助等多种形式的善后救助工作。建立北京工商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积极提倡和鼓励其他师生员工捐助救济资金;动员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积极参与,开展对外联络,吸纳政府捐赠救助款物。
5.2.3由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保险企业详细核实损失情况,对确属事件造成的在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保险合同,集中办理保险支付。
6、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工作的任务和要点
6.1.1 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系、部)应适时成立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原因调查小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等情况,在应急管理工作结束一周内将调查报告报送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6.1.2相关职能部门聘请上级有关技术部门或组织专家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20天内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6.1.3参与应急管理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6.1.4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在处置突发安全事故(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不报信息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信息报送
7.2.1 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信息发布,由现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送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党委宣传部进行管理与协调。
7.2.2对于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8.通信与信息保障。
8.1 技术储备和保障

8.1.1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校应急物资、人员、资金等储备资源。通过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技术资源、组织编制全校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搭建全校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动态掌握应急管理保障信息。
    8.1.2
各专业应急管理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在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下,建立相应的监控、指挥和决策技术支持平台以及应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立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8.2
通信与信息保障

8.2.1信息与通讯中心要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全校紧急指挥通信的顺畅。一旦通讯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无法立即修复,由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北京市相关部门租借通讯系统,接续应急管理指挥通讯。
    8.2.2
学校信息与通信部门应开发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将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综合处理信息和决策急需的相关信息传输到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应急管理机构或安全事故(事件)主管单位的信息技术支持系统。

8.3工程保障
   
加强各类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抗震、防汛等防护工程的建设和应急维护,注重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形成水、电、气、暖等生命线工程在非正常状况下的运行与维护机制,提高我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8.5
应急队伍保障
    8.5.1
强化以事发地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校园“110”、安全事故(事件)主管单位为后续处置,保安队、学生治安服务队为辅助的应急队伍。各职能部门应依据职能组建相关专业应急管理队伍,并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队伍实战能力。
  8.5.2 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配备先进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制订周密适用的应急管理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应急管理救援模拟演练,以提高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和协调作战能力。
    8.6
交通运输保障
   
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公安局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应急管理交通保障,建立快捷畅通的交通保障系统。加强应急管理交通保障工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道路、交通设备设施和交通秩序。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对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抢修,保证道路通行。调集或紧急征用交通工具,保证紧急输送物资、疏散人员。应急管理工作结束后,立即着手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8.7
医疗卫生保障。
   
学校医院要建立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执法机构的资源分布,以及应急管理医疗急救队、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8.8
治安保障
   
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后,校园“110”要立即到达现场,根据需要进行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护校园秩序,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向保卫处和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协助公安局相关部门开展现场侦察。
    8.9
物资保障
    8.9.1
整合全校应急管理救援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和应急管理调用机制;建立应急管理救援物资保障渠道,确保应急管理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药品和生活用品等应急管理物资的供应。

8.9.2资产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协调应急管理物资的储存、采购和供应。校医院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存、采购和供应。
    8.10
经费保障。
     
建立专款专用的应急救援资金。把应急救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本年度结余可以结转下年。特殊需要临时增拨。对应急管理救援任务较重的部门,可适当增加专项经费。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管理救援资金的审计。企事业单位也要确保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   

8.11社会动员保障
8.11.1逐步建立教师、学生志愿者队伍,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教育,实行以民为主,专群结合。

8.11.2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各类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和日常训练等工作予以积极指导和专业支持。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在训练场地、业务培训、训练器材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8.11.3
志愿者队伍作为群众性组织,要实行有序管理。平时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参与防灾工作;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时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8.12气象保障
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气象部门的联系。充分利用气象资源,掌握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9.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9.1宣传教育
9.1.1学校在举办的领导干部、管理干部培训班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普及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救助知识,提高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能力。院、部、系、处要积极向师生员工宣传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应对、处置基本常识和技能。加强安全防范、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并进行必要的演示演练。
9.1.2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布报警电话,向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通过在校园网、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宣传公益栏目,让师生员工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9.2培训
重大活动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分期对各院、部、系、处专职、兼职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学生治服务队进行业务培训。各学院要对学生定期进行应急常识培训。
9.3演习
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专项或辖区演习方案并组织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在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时的应急管理知识和提高应急管理技能的目的。

10.附则
10.1
预案管理

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总体应急管理预案的组成部分,与总体应急管理预案构建成应急管理预案文件体系。
    10.2
监督检查和奖惩
    10.2.1
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组织预案评审活动。
    10.2.2
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预案要求,定期检查预案的落实情况。
    10.3
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北京工商大学制定,校重大活动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10.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北京工商大学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