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8
 

各单位:

根据海淀区高校交通安联办部署和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定于4月1日至4月30日,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保卫处牵头,成立有交通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活动目的

广泛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提高交通文明素养,以实际行动有效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主题

心系交通安全  文明守法出行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清明节”、“五一”小长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交通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民间祭扫、踏青赏花、外出游玩的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针对春季驾车易困易疲劳等特点,重点加强本单位教工自驾车出游的安全宣传教育,坚决杜绝酒后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抵制交通陋习,营造文明行车、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4月13日)

1.组织学生志愿者在校园内或学校门前围绕礼让斑马线、不闯灯越线等开展交通安全志愿活动。

责任单位: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2.围绕“按规定车道行驶,保持安全距离”、“生命无价,拒绝酒驾”、“一盔一带”、“五不一戴”、“文明驾车、礼让行人”、“安全行车、安全乘车”等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教育和整改存在的“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等不文明交通问题。

责任单位:保卫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摆放展板、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利用食堂、公共场合等区域播放警示专题片,进一步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声势。

责任单位:保卫处、公共事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4月15日)

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实施方案》。

(四)开展“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活动(4月30日)

以“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为契机,各学院通过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的形式反思日常不文明交通行为,倡导广大学生改正以往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研究生院、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学院

(五)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治理活动(贯穿全月)

1.今年北京市将加强交通综合治理,实施“针对违章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及时通报个人所在单位”措施,各单位要加强新规的宣传,提醒提示师生员工杜绝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2.门卫和校园巡逻发现不遵守学校交通安全规定的情形,应当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对于机动车违停、乱停等行为,将通过学校保卫处短信平台提醒车主,拒不改正的通报其所在单位。

责任单位:保卫处

3.组织专职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提高驾驶人的法律意识,防止出现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和交通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公共事务处

(六)开展车辆安全检查整治活动(贯穿全月)

1.组织排查学校公车及第三方运行保障车辆的安全状况,做好车辆检修保养,配备齐全随车安全器材,有问题的车辆一律不准上道行驶。

责任单位:公共事务处

2.组织师生员工排查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安全情况,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安全规定的电动车。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五、工作要求

1.各级要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工作,认真细化分化职责分工,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交通安全秩序。

2.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正确引导师生员工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活动期间严防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3.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打造品牌活动,挖掘工作特色,留存活动照片、视频等资料,并做好活动总结。

保卫处工作联系人:于老师(18911971619)

联系电话:68984110





北京工商大学交通安全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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